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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在福州就读 即日起可就近登记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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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公布大批可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名单后,福州市今年再次放开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今年明确规定,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满足片内生源入学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招生余额,放开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同时,今后五城区各小学和初中校,要将学校的招生规模、各年段的班级数、尚有学位余额的数量,在本年度秋季开学前上报给福州市教育局,并向社会公布。
昨日本报报道农民工子女入学登记时间提前到8月1日,但很多学校却没有执行的现象,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要求各学校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登记提前的事项,即日起,需要在福州市区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就可以到附近的学校去进行入学登记。
符合四条件,提交“三证”
要在福州城区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要符合四项条件:父母双方和子女属于农业户口或户籍在村、组等农村基层单位;父母双方都在福州市区或县级城关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父母其中一方必须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
农民工子女申请入学时,要提交“三证”: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父母双方的暂住证。非起始年级还须提供原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父母从事小本经营的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记者 李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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