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公安厅通报交通事故情况 六成由违法行为引发 |
1970-01-01 |
|
福建在线讯5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上半年全省交通事故情况。全省上半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1起,造成75人死亡。其中,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六成以上。
警方介绍,事故呈现如下特点:
1.夜间死亡事故多发。18时~22时,共发生事故2204起,死亡441人,分别占总数的26.45%和27.95%。
2. 城市道路死亡事故上升, 混合路段死亡事故比例大。其中无隔离路段发生事故造成死亡640人,占死亡总数的71.36%。
3. 国道死亡事故多发,客车、摩托车仍是死亡事故主要车型。
4. 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事故同比下降,但其中1年以下新手发生事故的比率上升——造成死亡477人,占死亡总数的12.53%,同比上升2.99%。
5.单方事故较多是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原因之一。单方车辆发生翻车或撞固定物事故5起,死亡18人,分别占总数的23.81%和24.00%。
记者了解到,引发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逆行行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占道行驶依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以上违法行为引发事故5307起,造成93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3.69%和59.38%。
警方提醒,夏季事故多发在凌晨两三点,是疲劳驾驶导致恶性事故的高发时段,以驾驶员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状态。
(福州晚报记者陈海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