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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封顶线调至7万 此次调整幅度最大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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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府日前同意,从2008社保年度起,我市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及连续参保5年以上的外来人员,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封顶线),由5.3万元调高到7万元,增幅超过32%,个人报销额度提高了1.7万元,大大减轻了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后的经济负担,让他们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此次封顶线的调整,是我市实施医保以来第五次、也是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调高至7万元,再加上补充医疗保险16万元的保障限额,每医保年度内我市各类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额度高达23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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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今年增加一次评审
福建在线讯(记者 李玲 实习生 黄婷婷 通讯员 陈相秋)为满足广大城乡参保居民就医需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今年9月份再增加一次定点医疗机构评审。
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满一年(截止9月30日)、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满半年(截止9月30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定办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可在8月5日—31日的正常工作日内申请医保定点资格评审,请登录市劳动保障局网站(www.xmldbzj.gov.cn)下载申请表。(记者 李玲 实习生 黄婷婷 通讯员 陈相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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