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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7日晚再次部署六项措施防强台风凤凰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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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晚,在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张昌平再次部署了第8号强台风“凤凰”的防范工作,明确提出六项具体措施。
张副省长要求,28日8时之前全省沿海养殖渔排上劳力要全部撤离上岸,已在避风港内的60匹马力以下渔船和小型施工船只上所有人员,必须在28日12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宁德沙埕港内的避风船只要进一步进入避风区;沿海沿岸的城镇、建设工地、旅游景点、港口码头、渡口渡船以及临海低洼处的村庄要加强防范,按照预案做好防风防浪的各项工作;各地要加强水库、江河堤坝、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值守,特别是对病险水库、高水位水库和人口密集区上游的水库,要强化防范措施,科学调度、确保安全;要切实做好城市防内涝工作,利用潮差优化排洪调度,降低内河水位,注意做好城市工棚、低洼地、地下车库的安全防范工作;驻闽部队、各专业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各级水库调度专家组、海上防台风专家组要加密会商,及时提出调度意见,28日要继续组织抢收早稻等农作物;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的要求做好防台风各项工作,各村、镇、各基层单位的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加强值守。[来源:福建水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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