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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休产假不能只给基本工资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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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 吴斯婷 实习生 谢典均)昨日,有不少处于孕期或正在休产假的女员工打进市长专线咨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陈建荣提醒,产假是带薪的,产前还有15天假期,如果需要请假产检,要有医院的证明。
陈小姐正在休产假,她所在的单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构成,奖金这部分其实是绩效工资。开始休产假后,陈小姐每个月只能领到千元不到的基本工资,收入水平一下子下降了很多。
陈建荣说,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应照常发放,不能因为她分娩了,收入水平就下降。如果奖金是随工资固定一起发放的绩效工资,那也应该照常发放。由于女职工产假期间无法计算绩效,应该按岗位的平均绩效来计算。但如果奖金是指超额劳动取得的报酬,休产假期间就可以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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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劳资纠纷频发
福建在线讯(记者 吴斯婷 实习生 谢典均)在昨日的市长专线上,陈建荣透露,《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新法对不签劳动合同的惩处力度加大,至2008年6月底,我市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率为100%,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另据介绍,建筑企业因层层转包分包引发工程款及工资纠纷仍是目前我市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建筑企业仍是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最低的行业之一,劳资纠纷最频繁发生的领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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