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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要求各地城市房屋拆迁严把三道“听证关”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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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福建省建设厅要求各地拆迁主管部门严把三道“听证关”,争取做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拆迁项目不实施,侵害被拆迁户利益的补偿安置方案不出台。这三道“听证关”是:
一、拆迁许可前听证。房屋拆迁许可听证的主要内容为拆迁许可条件是否具备、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理。通过客观、严谨的许可前听证程序,充分尊重被拆迁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拆迁主管部门根据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和诉求、建议,作出是否许可的决策。
二、拆迁纠纷裁决前听证。在拆迁纠纷裁决前引入信访评估制度,要求各地对申请拆迁纠纷裁决时未搬迁户数较多(超过30户)或未达成协议比例较高(超过25%)的,应当进行听证。听证过程中,拆迁主管部门应当邀请房地产、法律、城市规划、基层组织以及具有公信力的代表参加。通过裁决前听证,可以使拆迁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更深入、全面地听取被拆迁群众意见,并在综合评估拆迁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受理裁决的决定。
三、强制拆迁前听证。要求各级拆迁主管部门在申请强制拆迁前,必须邀请拆迁双方当事人、基层政府组织代表、有公信力的社会代表(以人大、政协代表为主)就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拆迁举行听证。通过强制拆迁前听证,再次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构建了一个交流、协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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