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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部分军转干部今年将执行考试竞争上岗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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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日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今年军转干部安置将执行部分职位考试竞争上岗的做法。全省将在坚持计划分配和政府保底安置的前提下,对部分省直(中直)单位接收军转干部进行考试择优录取。
参加竞争上岗的报考对象为在省直单位安置的团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包括:中直在榕单位、省直政法系统、执法职能部门以及其他省直机关单位。其他未参加省直单位竞争上岗考试的营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择岗考试的报名,统一由省军区转业办、武警福建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办理。军转干部报名时间统一于7月24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每人限报一个单位;报名地点为福建省军转干部培训中心(省直机关湖前住宅小区);考试时间安排在8月3日。
据了解,考试分数由笔试分、奖励分和面试分3部分组成。参加考试的军转干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按5分、10分、15分进行加分;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按5分、10分、15分进行加分。符合同一类别的奖励加分两项以上的,按最高的一项计算。立功受奖和在特殊工作岗位的奖励加分,可以合计,满分为30分。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分与奖励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职位招考的人数按1:3推荐给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
(福州日报记者 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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