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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日报消息(记者 陈薇 黄莉莉) 记者19日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获悉,2008年我市“造福工程”实施工作已全面开展。截至上半年,全市搬迁目标对象3446户15007人中,已完成征地以上3228户14083人,已开始动工以上2482户10937人,已完成地基建设以上1689户7406人,已完成新居一层封顶以上953户4185人,已完成搬迁81户326人。
今年我市“造福工程”继续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全市下达完成“造福工程”搬迁任务15000人,其中,省级指标13000人、市级指标2000人。截至7月7日,全市已全面落实省、市级“造福工程”搬迁对象3446户15007人,共涉及9个县(市、区)的112个乡(镇、街道)648个自然村,其中,整体搬迁自然村115个,新建或续建“造福工程”新村(点)158个,集中安置人数达3279户14265人,占搬迁总人数的95%。今年全市最大的安置点为周宁咸村乾头洋149户658人,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周宁咸村占家洋整村搬迁安置点。
据悉,今年我市继续加大对“造福工程”的搬迁力度,补助标准由1500元/人提高到2500元/人,省里共下达我市“造福工程”补助资金3250万元,市财政安排配套资金1250万元。此外,福安市安排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在落实省、市级2500人搬迁任务的基础上,计划再落实县级“造福工程”搬迁2500人;寿宁县以“安居工程”统筹“造福工程”搬迁、地质灾害险情搬迁和灾后搬迁重建,多方筹集资金,采取县领导和县直单位挂钩帮扶等方式,在落实省、市级1950人搬迁任务的基础上,计划再搬迁1205人。
日前,市农办已就“造福工程”实施工作制定出台三项制度(试行),实行公告公示制度,对“造福工程”搬迁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进行提前公告;实行资金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要设立“造福工程”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实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年底对各项工作开展、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并将检查验收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搬迁指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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