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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通宵上网十余天花光生活费上街抢劫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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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学得 通讯员 朱旺龙 张田怡
前日,福州市闽清籍大学生王滔(化名)终于走出看守所,结束了为期10天的拘留生活。7月4日晚10时30分许,在南平某高校读大一的王滔,在连续10余天通宵上网,花光了近500元生活费后,在延平区金福名苑跟踪抢夺一妙龄女子提包,逃跑时被附近群众抓获,最终被延平警方拘留10天。
妙龄女子深夜被抢
7月4日晚10时许,南平市民杨小姐像往常一样在延平区宾江路麦当劳一带漫步,她把钱包装进提包后,把提包挎夹在腋下,边打电话边走路。
单身女性,警惕性不高,外加穿着一双高跟鞋。这一切被黑暗处的一名男子看在眼里。他跟了上去,并把手伸进了口袋,里面是一把锋利的刀。
杨小姐走到金福名苑4-5号楼间的楼梯口,这里鲜有人至,且十分阴暗。
尾随而至的男子猛地上前抢过她的提包。“啊!”杨小姐惊叫一声,回头看到一男子提着她的包正夺路而逃。她的包里面不仅有700元现金,还有数额不小的银行卡。
“抢劫!抢劫啊!”她急得大喊,赶紧向男子追去。
抢包者竟是在校大学生
几位邻居听到求救声纷纷追了出来,和杨小姐一起,围堵抢包男子。
“扑通!”“哎哟!”杨小姐和邻居们正冲刺着,突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响。
原来,抢包男子戴着的近视眼镜,在逃跑过程中丢了。由于天色很暗,加上做亏心事心慌,他竟摔倒在地上。他爬起来又想跑时,被杨小姐和邻居合力抓住。
“求求你们,放过我吧,我是学生,XX学院的大学生,我不想进公安局,不想坐牢。”男子抓住杨小姐的手,苦苦哀求。
抢自己包的竟是名大学生。杨小姐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男子称自己叫王滔。在他的苦苦哀求下,杨小姐心软了,她想,只要拿回自己的包,就不报警。
但她的包在王滔摔倒的时候不知丢到什么地方了。最终没找回提包,她便报了警,延平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
“哥哥姐姐放过我吧,我做错了,我是学生。”见到民警,王滔吓得满头大汗双腿直发抖。
民警表示,王滔的行为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由于他认罪态度好,且未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警方决定对他处以10天治安拘留。
上网花光生活费上街抢夺
据王滔交代,他是闽清县人,今年22岁,是南平某学院计算机专业大一学生,家境一般。
6月底暑期放假,王滔留在学校,天天出入网吧。案发前,他已连续10余天在网吧里通宵玩网络游戏,其间,父母给他寄来的500元生活费都被他支付了上网费或购买游戏装备。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为了弄到钱吃饭上网,他想到了抢,没想到一出手就落入法网。
接到警方通知后,王滔远在闽清的父母赶到了南平探望,对儿子的行为,父母表示十分震惊,“他可是个好学生,也是个好孩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情来,都是网络游戏惹的祸”。
对王滔的行为,他所在的高校老师也表示十分惋惜。一位老师说,暑假里,学校管理较松,而家长又无法监管留校学生,因此一些留校学生经常做出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有关方面还是要加强监管,同时,学校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暑期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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