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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研发投入 优化产业结构 省信息产业厅提醒出口型企业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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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息产业厅近日提醒我省信息产业各类出口型企业,应加大对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积极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面对闽台信息产业发展新形势,充分发挥福州、厦门台商聚集区的优势,争取引进台湾高世代面板,软件及IC生产线,解决福建信息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据介绍,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不久联合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别是: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海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8大类高新技术领域产业企业将享受减按15%所得税优惠,未列入高新技术领域目录的企业将不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办法》,我省显示器、面板等以加工贸易为主的产品未列入高新技术领域产品,很多原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无法享受减按15%所得税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率为25%,10%的税率差对企业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今年起我省外商投资先进技术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也暂停实施。这两项政策的调整,对我省信息产业出口企业的发展速度以及追加投资的积极性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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