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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制定优惠政策方便外来生读初中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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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为方便石狮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港澳台及外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石狮市招委会日前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外县(市、区)户籍和港、澳、台及外籍在我市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如要求在市区就读初中的,可到凤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石狮三中、石狮八中办理借读录取手续或直接到中英文实验学校就读;在市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学生,可在小学所属服务区中学就读。以上学生经审批入学后可以取得学籍,三年后可在石狮参加中考,并参与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录取。
二、为保证石狮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初中校应通过挖潜、扩招等办法,扩大对服务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招生,如学校无剩余学位,则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规模、生源分布等情况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入学。暂住服务区属凤里、湖滨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安排在凤里中学、石狮三中、锦峰实验学校入学;暂住服务区属其他镇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其家长暂住证所在服务片区中学就近安排入学。暂住服务区在石狮市凤里办事处、湖滨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凤里中学就读的,可在8月1日前到凤里中学办理登记手续。如学校无法全部给予安排,则按学校剩余学位采取抽签办法给予安排入学;无法安排的学生,暂住服务区属凤里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就近安排在石狮三中入学;暂住服务区属湖滨办事处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就近安排在锦峰实验学校入学。
三、在本市农村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收费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农村公办初中校不得收取借读费。在本市市区初中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家长如具备以下完整“三证”材料 ①与企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2年以上或出具合法务工证;②办理石狮市外来人口暂住证;③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其子女经审批入学后,可免交借读费。对于就读市区初中提供“三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收费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于经济有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应适当给予免、减、缓交规定的费用。(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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