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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两低”人员乘坐公交有补助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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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前审核办卡、9月1日启用,每人每月最高补助70元
7月7日,笔者从厦门市集美区民政部门了解到,9月1日起,厦门市集美区辖内城镇低保户、年收入在2.4万元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将可获得每人每月最高70元的公交乘坐补助。连日来,补助的审核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可望7月10日前完成并于9月1日起专用e通卡开始使用。
据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工作人中介绍,厦门“两低”人员乘坐公交车补助的具体标准分为三类:即城镇低保户的明补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最高限额100元专用e通卡中70%的财政补贴;家庭年收入低于1.2万元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明补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最高限额100元的专用e通卡中50%的财政补贴;家庭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2.4万元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明补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最高限额100元的专用e通卡中30%的财政补贴。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须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向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报办理“两低”人员的e通卡,再由镇(街)进行审核。据悉,此次申办的专用e通卡,可在全市的所有公交车辆包括中巴、农客车辆和快速公交及链接线车辆上使用。(吴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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