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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居民医保7月1日生效 请市民抓紧时间申报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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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陈淑华)医保部门昨日提醒群众:2008年下半年的居民医保于7月1日起生效,投保时间仅剩数天,居民应抓紧时间办理。
我市居民医保于5月15日全面启动,非从业的城镇居民均可参保。缴费标准为: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政府补助150元,参保人员缴纳150元;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政府补助40元,参保人员缴纳4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由政府全额补助;对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250元,参保人员缴纳50元;对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60元,参保人员缴纳20元。
目前,各县(市、区)社区正在抓紧时间受理居民的参保。因投保时间较短,各地报名参保的居民并不多。其中,鲤城区医保中心收到各社区送来的19000份居民参保申请表,其他医保中心收到的参保申请表均在1000份左右。校对、录入、制作医保卡等后期工作很耗时间,居民须抓紧时间办理。在此,本报提醒市民:如果您符合居民医保的参保条件,请抓紧时间前往所在的社区填表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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