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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震区伤员医院 将获专项补贴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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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章微 福建日报 方承
福建在线讯 福建省收治震区伤员产生的各种费用近日将获专项补贴。近日,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了补助标准。
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分为二档:省立医院、协和医院、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按平均每位伤病人员3万元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其他收治医院按平均每位伤病人员2.73万元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除医药费用,伤病员伙食费每人每天补贴25元。无随同陪护人员的伤病员,由各收治医院统一安排聘用陪护人员的,按每人每天70元补助。有随同陪护人员的伤病员,根据其随同陪护人员的需要,医院可以统一聘请夜间陪护人员,并按1名陪护人员每人每天20元补助。
上述医疗费用、陪护费及伤病员伙食费不直接发放给伤病员及随同陪护个人。由各接受地政府和部门按标准和规定拨付给各收治医院。
据了解,我省先后接收了3批共455名从四川灾区转送来的伤员,安排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21家三级医院救治。截至7月10日,我省已有294名四川伤员出院,其余伤员继续住院治疗。在榕期间,伤病员的随同陪护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800元,住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每人一次性发放交通、通讯费补贴200元。伤员和陪同人员返回四川老家,原则上对每名伤病人员按1名随同陪护人员给予补助硬卧火车票单程费用,并按实际人数给予每人200元补助。
上述医药费、补助经费,以及接送伤病人员和随同陪护人员返川发生的费用,市级医疗机构的从市级政府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中解决。省级医疗机构和福州总院的费用由省级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中解决。市级政府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如有不足,从省级接收的社会捐赠资金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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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建彭州最大规模板房安置点 42天全面完工
福建在线讯 昨日上午,四川彭州市丽春镇场镇安置点热闹非凡,原来福建省援建丽春镇的板房全面完工,将成建制全面交付使用。
丽春镇场镇、白果、谭家场三个过渡安置点共占地817亩,建设过渡安置房7182套,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将安置5596户受灾户,这里是福建省援建彭州市最大规模板房安置点,也是成都市最大的安置点之一。
在场的福建援建现场指挥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福建援建丽春镇的过渡安置房建筑结构采用彩钢夹芯板轻体装配房形式,单层联排组合布局,建筑面积每套约20平方米,可满足基本居住需要。在小区部分公共活动场所还增设遮阳网,起到降温效果;在每户室内增设分隔布帘,方便两代人居住。
据了解,丽春镇过渡安置房于5月30日开工建设,分别由福建省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市援建,仅用42天就全面完成了这批质量过硬、配套齐全的过渡安置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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