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干部的津贴发放是省委、省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从2009年起,我省将对村计生协会会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津贴,同时对村主干补贴的补助标准,也从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为此,省财政已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19亿元,用于保障上述津贴的发放,目前这些资金已全部下达市县。
又讯 (记者张■)省财政今年将同时向部分离休干部发放高龄护理费,最低每人每月可领取300元的护理费。我省决定将中组部、财政部、人保部等规定的护理费与我省部分离休干部原享受的高龄补贴合并,对部分离休干部发放“高龄护理费”。具体标准是: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高龄护理费600元;1945年9月3日及以后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高龄护理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