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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最高补5000元
2009-07-09

  人们翘首以盼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终于出台。昨日,省经贸委联合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下发了《福建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 品价格;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

微型客车补10%

  方案对汽摩下乡的补贴比例及金额作了详细说明,对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换购轻型载货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对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报废三轮汽车每辆给予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给予补贴3000元。

  对购买微型客车,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购买微型客车单价5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

  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3月1日后 购汽车就可享受补贴

  据了解,汽车类只要是在今年3月1日后购车就可享受补贴;摩托车则还要早,2月1日后购车就可享受补贴。农户购买补贴类产品后可到户口所在地申报补贴。

  根据方案,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本省农民在我省境内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可享受补贴。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购车辆车主须为同一农民。本省农民在福建省境内购买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车(每户限购一辆),可享补贴。

  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本省农民在我省境内购买摩托车可享补贴。不同于汽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5个工作日内 补贴到账

  与家电下乡相比,汽摩下乡的财政补贴到账速度会大大提速,15个工作日内财补便可到账。

  实施方案称,为方便农民领取补贴,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补贴资金的审核兑付可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等方式,具体发放办法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凡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申请通过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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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补贴有望当天领


  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可由商家先行垫付,最快的购买当场就能拿到补贴。记者昨日从省家电下乡联席办获悉,连江、南安、龙海、延平、梅列和涵江等6个县(市、区)成为全省首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试点,并于本月陆续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截至7月31日。

  最近出台的《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网点兑付办法(试行)》规定,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时,农户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一卡通或存折等有关材料,并现场填写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待销售企业核实无误后,现场就可拿到销售网点先行垫资的补贴。《办法》还指出,若因手续不全等原因不能在购买时领取补贴的,由其本人在15日内补齐手续后到销售企业兑付补贴。

  我省家电下乡自2月1日启动以来,经销商、农户普遍反映现有补贴程序较繁琐,拿到补贴的周期较长。目前,我省农户在销售网点购买家电后,需要持购买产品发票、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产品标志卡以及储蓄存折等跑到当地乡镇家电下乡工作机构申请登记,销售网点也要登录到相关系统上,两份信息核对无误,才能拨付13%的补贴。 (记者 王烽)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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