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部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在头版头条报道厦门市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工作经验。从今天开始,本报转载《中国纪检监察报》关于厦门市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的工作经验的三篇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案例1】
依法追究中介造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
三年前,一起源于中介组织造假的大案,让不少厦门人至今记忆犹新。
该市一家评估公司与相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提供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证明,在厦门五缘湾前哨盐场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以虚增综合造价的方式将评估价格提高到1348万元(经财政审核所审核实际为746万元),与评估价相差602万元,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东窗事发后,该评估公司3名涉案的中介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其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涉案的4名党政干部均被开除党籍,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和规范中介
厦门敢为天下先
中介组织因出具虚假证明获罪,这在当时的福建省尚属首例。厦门市委、市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敏锐地认识到,市场中介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影响了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保障特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清理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已成为当务之急。
由于全国尚没有一部针对中介组织及行为活动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专门法规,而且,当时对市场中介组织这样一个新兴行业进行系统监管在国内其他地方也几乎无例可循,厦门着实给自己出了一道“大难题”。
但是,特区人永远不乏“吃第一只螃蟹”的勇气和“敢为天下先”的魄力。于是,从当年年底开始,一个清理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在全市展开。厦门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的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协助。
一场自上而下的领导调研活动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摸底行动,以及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自下而上的自查自纠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有这样的一组数字有力地说明了当时的工作力度:在2008年厦门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之前,围绕清理规范中介组织问题,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5次,市领导专题调研20多次,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分析会、经验交流会、工作座谈会等相关会议100多场次,全市2878家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参与相关活动。
调研过程中,厦门市一些政协委员和业内人士指出,市场中介组织存在的违规收费、信用缺失、恶性竞争、诱发腐败等问题,固然与中介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行业失范有关,但问题的症结在于中介组织成长环境的先天不足。中介组织从一开始对政府部门的依附性就较强,加之一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不到位,许多中介组织本身就是依托政府成立的,或者带有官办、半官办、官民合办的色彩。
“通过深入的调研,我们认识到,防治中介腐败必须从法制完善、行政体制改革、市场机制建设、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等多方面着手,构建多层次、大纵深的立体综合防治体系。”厦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清理和规范中介组织领导小组组长黄杰成对记者说。
厦门一手抓清理和规范,一手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市场的机制来解决影响和制约中介组织发展壮大方面出现的难题,努力使中介组织具备充足的发展空间,避免其依托权力搞垄断服务或因生存问题而四处寻租、见利忘义。
【案例2】
政府打破“独家垄断”
有这样的一个事件,被该市中介机构业内人士津津乐道。
2007年上半年,厦门市审计局根据群众举报,与市监察局联手调查核实厦门“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存在独家垄断市场等问题。在事件明朗之后,市政府根据审计和监察部门的建议,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彻底改变“建工人意险”承保代理单位独家垄断十年的问题,并挂牌成立“厦门市管工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中心”,向全市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公开招标,选择11家保险公司和4家安全服务中介机构共同承担建筑工程人员意外伤害承保和安全服务。
“由政府出面打破某家保险中介公司垄断代理的局面,这是维护健康市场的正本清源之举,是对中介市场扶持发展的最好措施。”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如是说。
健全和培育中介
斩断权力寻租链
厦门市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对全市44类2878家中介组织分批分阶段进行清理和规范,出台了中介机构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的“四分开”措施。
厦门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审批事项予以彻底清除,将市场和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全部放开,将行政主管部门中应当由中介组织承担的执业资格审查、资质认定、公信证明、新产品新技术的认证和推广、行业统计和调查、行规制定、奖先评优等职能,逐步交由行业协会及市场中介组织承担,以割断政府与中介的“脐带”,斩断权力寻租的链条。
在其他一些领域,对中介机构承接政府指定业务或受托从事某些公务活动,也按照市场规则和公开程序予以运作。
与此同时,注重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厦门一方面出台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优惠政策,引导市场中介组织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另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维护中介市场秩序,坚决取缔“假中介”、打击“黑中介”,严肃查处一些中介组织利用仍未脱钩的行政管理权乱收费行为。比如,针对某些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无照经营、非法异地经营以及发布虚假信息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厦门规定在工商执照年检中,只有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取得资质许可和备案的二手房中介公司方可通过年检,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
此外,厦门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情况,并利用厦门电视台《十分关注》和厦门日报“监督在线”专栏,对一些中介机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披露,形成社会监督氛围,促其整改纠正。
在采取有效举措使市场中介组织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厦门开始探索建立中介组织信用档案,增大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失信风险和成本,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同时酝酿出台市场中介组织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而推动中介组织依法设立、诚信执业、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治治 陈益国 洪榕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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