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落实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并达到三个“百分之百”。
即:项目要100%开工建设。今年5月底前,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
目要全部开工建设;今年9月底前,已下达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地方配套资金要100%落实。今年5月底前,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全部落实到位;今年9月底前,已下达的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和第三批7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全部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100%整改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整改通报(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100%整改到位。对未达到上述考核目标的地区和部门,国家发改委将调减已安排的中央投资计划,财政部相应收回中央资金;国家发改委减少或暂停安排后续中央投资。省发改委也将暂停转报该地区或该行业申请中央资金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确实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第一批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和第二批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第二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尚未开工的,要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建设条件,抓紧开工;第三批中央投资项目正在陆续下达,未开工的要加快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抓紧开工建设。
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互相配合,统筹安排各类财力,抓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及时到位。地方各级政府可从财政预算、城市土地出让收益、城市建设维护费等多渠道安排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投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承诺配套的项目,要从预算安排、部门预算支出结构调整等渠道安排落实配套资金,并在年度有关专项资金中优先安排。已下达的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各地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并抓紧对市、县承诺配套的资金落实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首先集中用于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严格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记者 王永珍)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责编:黄仁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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