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中国控烟协会获悉,中纪委已回应中国控烟协会的公开信,将开展禁止公款买烟相关活动。此前,中国控烟协会致函中纪委,建议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6月5日人民网)
控烟是好事,控制公款买烟更是大快人心之事。中国控烟协会的一封“公开信”,毫不留情地指明存在于机关单位多年的公款消费香烟现象,而中纪委的及时回应,起码为遏制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制造了舆论声势。
问题是公款消费烟草制品虽然是一种乱花纳税人钱财、影响政府部门形象的腐败行为,但“公款买烟”只是众多公款消费中的一种,它滋生于公款消费“报销”的财务制度之中,想要“一禁了之”又谈何容易?
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上级领导到下级单位检查或者指导工作;二是单位举办会议或其他活动;三是但凡需要“敬烟”的其他场合。这几种公款买烟情况通常称为“招待用烟”,一般被列为机关单位的正常开销之一。
这就引出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也是公款消费香烟屡禁不绝的根源———上级部门官员到基层单位“例行公事”时,当这些官员都会抽烟时,会议、酒席宴上要不要摆烟?下级官员要不要敬烟?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这些烟由谁来埋单?当然是公款,而不可能招待人员自掏腰包。
因此,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就是要禁止“招待用烟”,而禁止“招待用烟”的前提是禁止“敬烟”和“接受敬烟”。在这里,涉及我国注重迎来送往的传统文化,也涉及“烟酒不分家”的消费习惯———如果说控烟是社会问题,那么禁止“招待用烟”就是体制问题,可是在这背后,还深藏着我们这个民族的传统与习俗,这些问题,不是单纯的禁烟令就能解决的。
领导来了要不要敬烟?这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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