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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重点整治闽江敖江龙江 力争水环境保持优良 |
200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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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我市将继续整治闽江、敖江、龙江流域,保护饮用水源。从2009年起,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流域禽畜养殖污染得到控制,沿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这是记者从市政府昨日召开的流域整治专题会议上获悉的。
近3年来,我市相继投入20多亿元,完成了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等大大小小“三江”整治任务250多项。闽江干流(福州段)连续三年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干流(福州段)水功能区达标率96%以上;龙江流域水功能区达标率从2006年的27.8%提升到目前的70.8%;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8%以上。
但同时,我市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和饮用水源安全问题仍然存在。当前,关键要坚持排放控制与源头治理并重、污染防控与环境建设统筹、流域治理与结构调整同步的方针,做好各项工作。
按照部署,下一步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编制完善流域整治规划。7月底前,制定本辖区流域整治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8月底前,完成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划定,并予以公布。同时,要完成辖区重点流域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不得小于各流域干流沿江两岸1公里、支流沿江两岸500米。2009年底前,各地应搬迁、关闭、拆除、清理禁养区内规模化生猪养殖场。
据悉,“三江”流域沿江两岸将严格控制新、扩建增加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部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也计划在年底前建成。
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方面,2009年底前将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活动。
(记者 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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