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讯(记者罗剑生 实习生林达鑫)昨日上午,女童在幼儿园被人割脸案在丰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受害人欣欣(化名)的家属提出了严惩凶手,并索赔25万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经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洪某德因与同村洪某发生纠纷怀恨在心,预谋报复洪某的家人。2008年12月17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洪某德携带一把菜刀窜至丰盛假日城堡某幼儿园,用事先携带的菜刀将在该幼儿园大厅的洪某6岁的女儿欣欣右脸颊割伤,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欣欣被割伤口为斜长5厘米,属轻伤。 tujian.org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有请辩护律师到庭。但由于案情比较清楚,被告人洪某德对本案的定性和犯罪事实的指控都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并没有出现唇枪舌剑的争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原告律师认为,被告人洪某德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希望法院从严从重处理,并且考虑到受害人欣欣年纪尚小,身心受到严重影响,要求洪某德给予25万元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原告律师还提出了几条必须严惩被告人洪某德的理由。她说,从洪某德的笔录上可以看出,他对报复伤人事先进行了精心准备:在晋江临时租了一套房子,并打算案发后住一段时间;作案时身穿两件衣服,其中一件是连帽衣,以便遮住头部防止被人认出;案发前跟踪欣欣父亲,事先经过踩点;手段残忍,左手揪欣欣头发,右手持菜刀,用刀尖割脸,并穿其腮帮。另外,事发后欣欣精神受刺激很大,不敢见生人,半夜经常哭醒,变得沉默寡言。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在庭审上,被告人洪某德表示认罪。他在自我辩护阶段称,因自己家庭比较贫困,受到欣欣父亲长期的欺侮,造成了他和欣欣父亲之间的矛盾、积怨越来越深。他愿意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法院将择日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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