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厅提供的信息,福建省委、省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万名乡村医生培训工程”即将启动。福建省级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对全省3万名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含取得乡村医生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进行集中理论培训和临床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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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伦理道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中医、药学、临床实践与基本技能等。乡村医生集中理论培训由省卫生厅批准和备案的培训点负责组织实施;临床技能培训由省卫生厅批准和备案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集中理论培训和临床技能培训均实行学分管理,培训结束并考试、考核合格者分别授予10学分。乡村医生培训合格作为年度考核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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