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邀请我省涉台法律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就新形势下做好涉台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
任游劝荣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台胞工作)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协港澳侨台和外事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社科院现代台湾研究所、福建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12家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国务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全局出发,着眼于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海峡西岸地区特别是福建繁荣发展做出的重大决策。这是海西建设历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推进福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中央这一重大决策的出台,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的福建省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按照省委的部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与会人员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实际,就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为海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强涉台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涉台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要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指导原则,根据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围绕和平发展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研拟有关法律政策措施,推动完善两岸人员往来和经贸交流合作、维护两岸交往秩序、保障台湾居民依法行使权利的法律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大家还认为:福建地处对台工作的前沿,具有得天独厚的“五缘”优势,应当进一步加强涉台立法工作,把地方立法与推进海西建设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与海西建设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审议工作,条件成熟的要争取尽快出台。海西先行,立法更应先行,要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涉台法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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