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经研究确定,《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草案全文在福建人大网站(www.fjrd.gov.cn)刊登。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寄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在网站上填写立法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09年6月10日下午6时。联系人:林丛 刘用安,电话:0591-87611859 0591-87509122,传真:0591-87500017,邮编:350001,通讯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5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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