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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昨天发放首张食品流通许可证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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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27岁的茶叶店老板余云媚成为我省第一个领到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商家。这也意味着,食品安全法昨天正式实施后,我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全部划归工商部门监管,一改过去“婆婆多,管理乱”的尴尬,权责分明。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与实施,卫生部门将不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是转为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质监部门发放生产加工许可证;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今后,食品经营者先到工商部门申请流通许可证后,才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依据新法,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将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据悉,我省工商局试行的流通许可证制度走在全国前列。从4月中旬开始,我省就开始着手研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软件,全国工商系统食品流通许可相关数据标准因此诞生于我省,该套系统也于昨天正式启用。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系统软件,统筹兼顾了与其他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实现与企业登记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系统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全程信息化手段保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目前我省已出台了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试行意见,细化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操作规程,对不同经营规模、不同风险等级食品流通经营者市场准入提出不同的条件与要求,提高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实际操作性与针对性。
□提醒
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仍可使用
据了解,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仍可使用。一旦有效期结束,经营者必须前往工商部门办理流通许可证。
据悉,流通许可证不再是“一刀切”,而是按照经营场所和经营项目,分为三类九等。上述余小姐的茶叶店只可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均不得经营,属于卫生要求最低的那一类,办理审核的手续也相对简单,只要在经营制度、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经营设施四大类总评比达到60分,就算勘查合格,允许发放流通许可证。
发放第一张流通许可证的晋安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先提出办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会前往经营场所进行勘查,看是否符合经营标准,确认具备资质之后,就可向工商部门申请许可证了,只要达到条件,5个工作日以内予以发证。“最快一个工作日,就能办出流通许可证”。(东南快报记者 韩慧英 艾兰 通讯员 陈孔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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