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合文化站是否完善是全国文明城市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考评暂行办法》日前经市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根据办法,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
根据考评暂行办法,我市每年对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展文化活动经费的投入人均不低于1元,每年对街道综合文化站人员经费(含聘用人员)的投入不低于3万元。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必须在300平方米以上,应设立书报阅览室、健身活动室、娱乐活动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展览陈列室以及具备放映文化科教电影、举办文艺表演、开展联谊活动等条件的多功能厅。每个街道文化站要配备1~2名工作人员,且应全年开放(包括法定节假日)。(记者 吕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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