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此前家电下乡相关政策规定,凡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产品的农户,均可享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补贴由财政部门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到位时限为30个工作日。
福建省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试行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后,县一级的有关部门将成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小组,定期与销售网点结算核拨补贴资金。农户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后,可直接在销售网点领取财政补贴,不需要再等财政部门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