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的孕妇怀孕48天时,因出现阴道少量出血的流产先兆,赶紧到医院就诊。不料,医生开出的不是保胎药,竟是用以治疗癌症的药物。昨日上午,莆田孕妇郑女士向本报(海峡都市报
下同)热线968111反映她在涵江医院遇到的事。郑女士说,这已是第
六次到医院,希望院方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但都没有下文。
药品说明书提醒 药对胎儿有潜在伤害
“我是4月29日出现流产先兆的,当时已经怀孕48天。”郑女士告诉记者,当时,涵江医院妇产科接诊的蔡姓主治医师看到她这种情况后,叫她做B超以确诊胚胎是否发育起来,如果没有发育的话就无需继续保胎。B超结果显示:有点状胚芽,并见原始心管搏动。之后,蔡医生根据郑女士要求,按保胎的措施开方。
郑女士说,医生开出的是一种名叫“甲地孕酮软胶囊”的药,嘱咐她要卧床休息,每天服用一粒这种药,先期服用7天,如果没再出血的话就停药。服药7天后果然没出血了,她就按照医嘱停止用药,没想到的是,5月18日她再次出现出血的情况,后向莆田另一家医院妇产科医生询问才得知,涵江医院医生开出的“甲地孕酮”,并不是保胎药,而是治疗癌症的药。
5月20日,她第一次到医院反映此事,院方当时说服用“甲地孕酮”,潜在性伤害也不是百分百出现,如果她不选择流产的话,就继续观察。
“我很想把孩子生下来,可是不敢啊,如果出生后有什么缺陷,怎么对得起无辜的孩子。”郑女士说,自从知道“甲地孕酮”对胎儿有潜在的危害后,她就放弃了保胎的念头,不敢让孩子出生。
昨日上午,记者从涵江医院门诊病历记录单上看到,这份原始的病历记录单有医生4月29日诊疗的情况,处方中开出“甲地孕酮”药品。“甲地孕酮”药品的外包装写着:“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也有一定疗效。”另外,“甲地孕酮”药品说明书还提醒,“由于在妊娠起首四个月内,应用孕酮类药物对胎儿有潜在性伤害,故不推荐使用本药物。本品对新生儿具有潜在的毒害作用,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医院副院长称“只是不推荐孕妇使用”
昨日上午,记者在涵江医院采访了医院办公室主任吴振华。他说,他不是分管领导,不知道孕妇郑女士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他又拨了几次手机,说“现在是端午放假,联系不到医院领导”。随后,吴振华又告诉记者,医院正在协调解决此事。
10分钟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医院副院长黄立平。黄立平说,“甲地孕酮”是一种人工合成的黄体酮,也没有说不能使用,只是不推荐孕妇使用。使用“甲地孕酮”会否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伤害,需要专家鉴定后才能明确,至于有什么事,可以找医院的主管部门。
郑女士告诉记者,昨日下午2时左右,医院方与他们进行了沟通,院方要经过研究于下周二上午10时给予答复。下午4时30分左右,记者再次采访了医院办公室主任吴振华,他说,希望孕妇及家属做医疗事故鉴定,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本报将就此事作进一步追踪报道。(海峡都市报 记者 龚凡 郭光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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