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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率先推行“三权”确认促进村庄整治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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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 (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谢汉杰) 5月22日,东山县前楼镇岱南村近千平方米休闲公园的建设到了最后扫尾阶段。“夏天到了,村民晚上纳凉又多了一个新场所。”村委会主任林兴明喜上眉梢。
休闲公园原是洪厝自然村旧址,随着村民全部外迁,20多年前就成了“空壳村”。时间久了,20多间房屋,仅剩下几间完好,堆砌着农具、柴火、杂物。村两委多次与村民协商拆旧整理未果。
今年2月东山在全省率先实行“三权”确认。这不但让村两委有了解决办法,也使村民消除了后顾之忧。林兴明说,在充分保证村民现有利益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协议,建设休闲公园,但这块土地及地上所种林木仍归村民所有。同时,村两委还通过土地置换,在公园边上新盖6间水泥平房,提供给原有的村民摆放物品。
“三权”,即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开展“三权”确认,缘于东山农村家园整治遇到的瓶颈。从2006年9月开展“家园清洁行动”以来,东山城乡环境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农村依然遍布废弃的旧房、旱厕、禽舍、猪圈,不仅破坏村容村貌,也严重危及村民健康。这些问题不解决,新农村建设便无法迈上更高的层次。但大多数村民心存顾虑,不愿放弃前辈留下来的“祖业”,更不服从规划。根据实际确认“三权”,成了突破这一瓶颈的着力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东山的试点在13个村展开。首先对废弃的旱厕、禽舍、猪圈集中拆除,对无人居住的旧房、闲杂地全面清理。整理出的土地,用作村庄绿化,或者修建体育、休闲场所。明确归属村民所有的废弃建筑拆除后,该地块使用权仍归村民,地上所种林木也归村民所有,并发放林木所有权证书。达到一定年限,通过规定程序,村民拥有这些林木的处置权。对拆除的房子,则在明确权属之后,以经济理赔、异地安置、土地置换等方式保证村民利益。确权甚至细化到了建材物资。废弃建筑拆除的材料,能回收利用的,归所属村民或卖给村集体用于其他建设;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村集体统一清运、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村民损失。
“三权”确认为东山新农村建设拓了路。康美镇马銮村村民郑美东1991年就获批一块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因他搬到县城而闲置,附近村民在那建了3个猪圈,还堆了很多垃圾。去年马銮村完成了新农村建设规划,这块地被用作绿化。今年村两委为郑美东确认土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后,4月份就建起了一个大花坛,坛中大桑树枝繁叶茂,小苗木亦是生机勃勃。
目前“三权”确认已在东山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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