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行政复议专项检查将着重检查行政复议渠道畅通程度(包括:近3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情况,同期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和上访的比率等),没有行政复议案件的市县政府应就此说明理由;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情况(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诉讼和信访的比率、法院对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维持率等);行政复议办案具体制度和程序建设等情况;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采用现场调查、实地勘察、听证等方式的情况;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定期报告制度情况。
按要求,行政复议应确保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和定期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活动的情况也是本次检查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