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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将试行家电下乡 销售网点垫付补贴金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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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莆田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有望当天就拿到补贴。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为简化补贴程序,我省拟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的试点工作。
根据家电下乡相关政策规定,凡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产品的全省农户,均可享受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补贴由财政部门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到位时限为30个工作日。据了解,自今年2月1日全省启动第3批家电下乡工作以来,补贴程序繁琐、拿到补贴周期较长问题一直困扰着经销商和农户。不少农户反映,3月份购买家电,经过重重审核,往往到4月份还拿不到补贴。
为简化补贴程序,我省将进行销售网点先行垫付家电下乡补贴试点工作,各设区市有1个试点名额。据透露,县一级将成立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小组,定期与销售网点结算核拨补贴资金。农户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后,可直接在销售网点领取财政补贴,不需要再等财政部门兑付。
据悉,截至4月下旬,莆田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000多件,实现销售额400多万元。(莆田晚报 记者 陈盛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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