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讯(记者 金婷) 5月24日,卫生部通报福建省发现一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随后,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福建检验检疫局通报了该患者入境时的检疫查验情况。
福建检验检疫局通报表示,患者林某某,女,1岁9个月,美国籍,居住在美国纽约。5月19日上午10时,林某某与姐姐在其外婆国内邻居陈某的陪护下,从美国纽约乘香港国泰航空公司CX841航班,于5月20日14时到达香港;5月20日18时31分,林某某乘坐香港港龙航空公司KA662航班从香港抵达福州,机上有旅客160人,机组8人。该航班在飞行过程中,机组未发现有发热及其他症状的旅客。航班抵达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安排飞机停靠4号专用停机位。
福建检验检疫局4名检疫人员组成的登机检疫工作组,登机实施检疫。首先对香港籍乘务长进行了健康询问,该机乘务长声明该航班在飞行过程中"未发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的旅客,机组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并在总申报单上签字确认。随后,在完成机上广播检疫须知后,检验检疫人员进入客舱,对旅客逐一进行医学巡查、健康申明卡核对,并使用手持式红外测温仪对旅客实施体温检测。机上发现1名发热旅客(黄某某),当即给其佩戴N95口罩,用水银温度计复测腋下温度为37.6℃,检疫人员按规定,将黄某某转交地方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检疫人员将发热病人黄某某前后三排密切接触者,包括患者林某某及其陪护人在内,在登记详细信息后引导至专门检疫区,逐一进行了第二次医学询问。患儿林某某的陪护人陈某及其他旅客均表示没有不适症状。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时15分,旅客进入检疫查验通道后,进行二次测温。在检疫查验通道上,经红外测温仪检测,先后有3名旅客发现体温异常,其中1名旅客为随身携带致热源(婴儿热饮料)引起,予以放行; 1名旅客(蒋某某)经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37.2℃,无任何相关症状,给予健康建议后放行;1名旅客(邱某某)经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37.7℃,在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后,检疫人员立即将邱某某转交地方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
包括患儿林某某在内的其余旅客在2次测温中,体温均正常。视频监控录像和红外测温仪记录显示,患儿林某某当天19时36分与陪护人通过检验检疫通道,体温为36.8℃。陪护人陈某代患儿填写的健康申明卡,申明在过去1周内未与流感患者或疑似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无任何不适症状。其后,林某某与陪护人办理边防手续后入境。
福建检验检疫局及时将KA662航班发热病人黄某某、邱某某的前后三排等密切接触者(包括患儿林某某及其陪护人)的入境详细信息及时通报了地方政府和地方卫生部门。
据卫生部门通报, 5月21日上午8时,患儿出现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即到当地医院就诊。5月23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儿发病第2天鼻咽拭子通过real-time RT-PCR试验,显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5月24日,卫生部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按照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对患儿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资料及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判定该病例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