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的《意见》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根据这四大战略定位,《意见》提出经过到2012年和到2020年这两个阶段的努力,要把海
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发展、文化更加繁荣、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区域。
这一目标定位,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和重要作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描绘了宏伟的蓝图,站位高,标准高,切合福建实际,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准确理解和科学把握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对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定位,以全局的眼光、主动的作为、务实的精神、有力的举措,科学谋划,扎实工作,坚持不懈地落实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朝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五年多来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始终坚持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发展。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仍然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把握中央赋予海峡西岸经济区四大战略定位,明确海峡西岸经济区未来发展目标,自觉按照中央的战略布局来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局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居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就是我们的全局,就是我们的工作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这一大局来谋划发展,把各自工作放到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目标中去筹划,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共同走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这盘棋。
《意见》提出的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是针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全局而言的。各地各部门要在融入全局中找定位、定目标,根据各自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结合自身的条件和优势,进一步明确所在地区、所在部门的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在持续以往发展思路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深化内涵,谋求更高水平的发展。
有了明确的定位和目标,关键还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持续运作,不断实干。《意见》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全面领会、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廓清加快发展的思路,精心制定具体方案和实施办法,把原则规定变为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细化为规划、措施与项目。
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注重统筹协调,既要着眼长远目标,又要立足当前,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好《意见》的实施规划,进一步出台相关的具体政策,组织起草我省的实施意见;既要按照规划步骤,分期实施,又要立说立行,先做几件事,有关部门要会同国家部委,尽快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力求先行先试取得积极成效;既要持续以往的发展目标,与正在实施的“十一五”规划等相衔接,又要与时俱进,根据《意见》要求及形势发展的需要,调整充实,拓展创新,着力提升,使发展目标能够切合新要求、新变化,真正把《意见》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美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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