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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区已推出26条惠台经贸政策 |
200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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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5月25日电(记者 李慧颖)记者从福州保税区管委会获悉,福州保税区日前公布了26条惠台经贸措施,为吸引台资落户、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做准备。
26条惠台措施在政策支持方面主要包括:鼓励台商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保税港区内投资设立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仓储物流、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从事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港口作业,以及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等业务。
在特殊优惠措施方面包括:对保税港区新设立的台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大型仓储企业发生的运输、仓储专用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给予20%的补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设立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基金;为新注册台资企业免费提供法定经营住所三年;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台资银行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允许在保税港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并经营批准的金融保险业务。
此外,福州市将在保税港区设立保税港区台资企业服务中心,免费为台商投资项目设立、变更、审批提供全程代办、免费代制审批材料等。
据福州保税区负责人陈承茂介绍,福州保税区正在积极筹建福州保税港,有望年内获批。保税港位于福清江阴半岛,总面积9.2平方公里,由福州保税物流园区、铁路物流园区、福清出口加工区及福州新港码头等四个区域整合而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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