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永敏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福建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了解到,2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力争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完成城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任务,对面积小的危旧房(一般不超过5亩),鼓励业主自行出资改造。
《意见》提出,危旧房(棚屋区)改造项目中涉及的住房,采用双评估方式确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鼓励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或异地保障房(安置房)安置方式。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两年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或政府提供的限价房的,契税按其购房款扣除拆迁货币补偿款和货币补偿奖励费后的余额征收。对异地安置的,选择降低两个地段等级以上(含两个地段等级),按原房屋区位补偿价的10%给予异地安置鼓励。
此次《意见》还提出,凡是在规定协商期内搬迁的,按照原房屋区位补偿价的10%~20%给予搬迁奖励。对于危旧房(棚屋区)改造中的困难户,凡收入条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且愿意将原房屋货币补偿款一次性转为廉租住房租金的,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 tuj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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