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审《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的焦点集中在当前“地沟油”处置乱、垃圾分类难、电子垃圾如何回收等问题上。
“地沟油”收集
应该公开招标
“‘地沟油’的提炼一旦被垄断,在暴利驱使下容易产生再次污染。”有委员说,据他了解,“地沟油”通过提炼后,使用在工业方面的价格是1000元/桶,但有人曾把提炼过的“地沟油”,以3000元/桶的价格卖到一些乡镇企业制造食品。鉴于此,他建议,草案中要规定“地沟油”的收集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确定,而不是由部门指定,这样不仅利于监管,亦符合市场秩序。
草案目前规定:排放、收集、运输、处置“地沟油”过程各环节应建设安装和正常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对此,有委员指出,规定中的“污染防治设施”也应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可避免权钱交易、产生腐败。
电子垃圾回收
建议以旧换新
在现实生活中,电子垃圾污染难以得到有效解决。“我就知道一些环保志愿者收集了很多废电池,但却不知道送到何处处置的情况。”一位委员说。这番话引起了一些委员的共鸣。
一位委员建议,电子垃圾的回收,可以借鉴“家电下乡”中以旧换新的方式。如电池,由厂家回收,民众买新电池时,如果交付旧电池,可得到厂家一定比例的降价优惠,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民众回收旧电池的积极性。
“固体废物”范畴
最好加以明确
“‘白色污染’中的塑料袋算不算固体废物?如果算,草案中应该将其涵盖。”一位委员提出这样的观点,引起很多委员对“固体废物”定义的讨论。
有委员介绍,建筑垃圾应该算是固体废物,他发现一些建筑单位直接把建筑垃圾从高楼上往下扔。“把垃圾扔向海洋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些垃圾也是固体废物。”出席会议的省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
委员们认为,目前草案对固体废物没有进行定义,建议草案增设条款,明确固体废物的范畴,使法规更具操作性。 (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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