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线讯(记者 黄惠)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福州市作为首批试点。但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截至目前,福建省和福州市贸发局暂未收到商务部的相关新政方案。虽然我省及福州市暂未收到相关文件,但等待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后,福州市也将相应进行工作部署。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然而,尽管目前政策虽未在福州实施,但此前国美、苏宁等家电渠道商及海尔、苏泊尔等家电生产商也陆续推行过类似的活动,每台家电补贴金额从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而在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我省从2003年开始,对不同类型的大型客车及大型货车的报废就给予一定的补贴,但此前政策并未涉及轿车。报废补贴适用的范围也没有日前国务院通过的广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照新政,补贴家电“以旧换新”的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0%。而补贴汽车标准为“不高于同型车单辆购置税的金额”,基本上也是车价的10%。每辆报废车补贴金额大致在3000元-15000元之间,这对有购买家电、汽车的消费者而言确实是一笔不少的补贴。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同时,在今年2月底召开的福州流通工作会议中,陈为民副市长对循环经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和资源节约。可见,待“以旧换新”政策明朗后,将能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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