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福州召开福建省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报批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氵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游劝荣、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昌贤、厦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昭扬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
委、厦门市人大法制委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袁锦贵说,海西先行,需要法制保障,做好报批工作对地方立法有很大的意义。近年来,较大的市法规报批工作成效明显,常委会对此是满意的。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温家宝总理随之来闽视察,足以显现中央对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海西先行,法制要先行;立法工作应当有所作为,而不能游离于大局之外。
袁锦贵指出,法规报批,意义在于质量。法规报批的目的还是保证立法质量。报批工作的基础,也是质量。法规要有质量,就要“立得准,行得通”,具体体现为:一是地方需要,有地方特色;二是保证合法合理;三是要可执行。
袁锦贵强调,要沟通服务,提高报批效率。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要与福厦两市的同志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提前介入、考察调研、咨询论证等工作。(作者:黄洪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责编:王秀钦)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