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5年前,福建惠安岭头村林洪辉为协助政府“以地养路”解决当地公路建设问题,与同村民共积攒21万元交给政府购买了土地,但并没有拿到土地,渐渐成了“无头债”。07年8月,林洪辉自学法律起诉镇政府。法院一审判政府赔偿村民损失。09年3月,两家政府依旧不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生效民事判决,镇政府就是拒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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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都市报5月12日报道 拿着一纸胜诉的生效判决,52岁的泉港区界山镇岭头村村民林洪辉,还是陷入了深深的迷惘中。政府究竟何时会兑现承诺?21万元购地款何时才能拿回?维权之路究竟还要走多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昨日,林洪辉和62岁的村民林丰(后者为化名),抱着一叠材料走进本报时,大楼正值电梯维修。但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没有等候,一头钻进了楼梯通道。当他们气喘吁吁地爬上15楼,找到记者时,15年维权的艰辛体验,再次涌上了心头。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两位老人始终认为,政府应不会践踏诚信,法律最终会还他们一个公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纸承诺:21万元集资买地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情还要从15年前说起。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86年,惠安县肖厝镇获批准成立,原属惠安县管辖的南埔、涂岭、山腰、后龙4个乡镇级人民政府改为办事处,归惠安肖厝镇管辖。1993年,肖厝镇南埔办事处为解决当地公路建设资金,提出“以地养路”办法,动员群众投资购买南枫公路两侧15米以内的开发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当年,政府方面动员我们回乡搞开发,我们想着钱交给政府,最可靠也是最没风险的,便同意了。”当年,在海南打工的林丰得知消息后,拿出了打工多年积攒下的5万元,和另5户在海南打工的村民共凑出了21万元,委托家乡的朋友林洪辉帮忙转交给肖厝镇南埔办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994年4月,林洪辉将这笔钱交给惠安肖厝镇南埔办事处,帮林丰等人购买了位于南枫公路两侧15米内共7亩土地。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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