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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向14个市(州)国土资源局印发《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基本农田调查上图(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收集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相关资料,组织将基本农田落实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图、数、实地三者一致,并对调查上图后的基本农田位置、界线、范围、分布等情况进行复核认定,确保基本农田调查上图成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要求。
《意见》详列了基本农田的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方法、认定程序与上图过程、保障措施、成果资料与分析、问题处理与工作要求等内容。该厅规定,在认定原则上,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和新一轮规划目标任务,对现状基本农田进行局部调整,严禁随意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禁擅自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要以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有量为控制指标,划定后的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划定的基本农田质量相对于上轮规划有所提高。
据悉,全省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任务,将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此次基本农田调查上图,以县级调查区域为单位,依据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划定及补划、调整的相关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落实到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计算统计县级基本农田面积并逐级汇总。另悉,此前该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临泽等4个县级单位先行试点,为该《意见的制定提供了经验材料。(王海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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