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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醉酒男子6刀捅死法院局长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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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文的委托辩护人——甘肃唯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成阁当庭认为,被害人杨海军生前因工作原因与原审法院的工作人员接触频繁,关系融洽,原审法院刑事审判庭与本案被害人有着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为彰显司法公正,原审法院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报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异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案,原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应予撤销。
检察员答辩认为,兰州中院和永登县人民法院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该案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需要异地管辖的情形。如果按照辩护人的说法,那么,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受到伤害,都要异地管辖?
张成阁当庭认为,案发当日凌晨,王培文醉酒后欲乘出租车回家,但当时永登县城已很难找到出租车,“奇瑞”小轿车主人钱某将杨海军送至其家门口时,作为一名有多年丰富工作经验的法官见醉酒的人要打车回家,应当满足其合理要求。
检察员答辩认为,将一个醉酒人夜半交给一个单身女子,该醉酒人会对其造成人身威胁。杨海军劝阻王培文不要骚扰钱某并无不当。
张成阁当庭认为,王培文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式水果刀朝杨海军身上捅了一刀,此行为有明显的防卫意图,虽然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但应认定属于防卫过当,主观恶性小,其犯罪情节并未达到恶劣程度,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检察员答辩认为,王培文对杨海军连捅6刀,造成杨海军失血性休克而死亡,属于情节恶劣、后果和罪行特别严重的情形,在该案件的一审判决前,王培文没有对杨海军的亲属赔偿一分钱,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应予以维持。
本报记者 郝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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