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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二次“供热费”年内或征收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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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根据兰州市物价局确定的下半年工作重点,年内将研究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标准。
兰州市物价局下发的下半年工作重点显示,今年6~12月,将加强价格分析预测,科学调整价格监测点,继续抓好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化肥等重要商品、有色金属、煤炭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的监测工作,做好市场预期变化分析,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
此外,物价部门将深入研究协调落实低收入群体的价格补贴政策。特别要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同时强化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保障供应、救助困难群体、平抑市场、稳定价格方面的积极作用。
除既定的调整兰州市城市居民供水价格外,兰州市物价局首次明确,将于今年下半年研究出台住宅小区二次转换供热收费。
所谓二次转换供热,物业公司将热力企业输送的热源单独配置换热系统二次转换后分高、低区向高层住户进行供热。据悉,根据《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需单独配置换热系统二次转换运行专供的高层楼房,由该楼房的管理人核算二次转换运行的成本,按规定程序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向二次转换专供的热用户收费,应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该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兰州市尚未出台供热二次转换收费标准,造成供热二次转换企业入不敷出,亏损加剧。去年8月,兰州市物价局召开二次转换供热收费标准制定座谈会,在征求了9家物业公司和9名业主代表意见后,初步拟定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的收费标准。
此外,兰州市物价局将根据国家和省上的规定,研究修订《兰州市价格听证暂行规定》。记者 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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