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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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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张掖讯(记者 殷尚清 卢吉平)根据省政府今年制定的《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今后我省将打造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100户骨干企业,改造提升36个省级以上开发区,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各具产业特色的七大循环经济专业基地,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这是记者从近日在张掖召开的全省循环经济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
我省自2007年12月被国家列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之后,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出路和突破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循环经济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与2005年起步时相比,去年我省万元GDP能耗、万元GDP取水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等指标降幅均达到10%以上,资源产出类指标、资源综合利用类指标都有了10%以上的提高,资源能源的消耗强度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大幅减少,废旧资源也得到有效循环利用。
按照《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提出的建成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目标,今后我省将突出抓好“一区七基地”的循环经济总体框架建设:在兰州、白银建设以石油化工、冶金有色为主的循环经济基地,在平凉、庆阳建设以煤电化工、石油化工为主的循环经济基地,在金昌建设以有色金属新材料为主的循环经济基地;在酒泉、嘉峪关建设以清洁能源和冶金新材料为主的循环经济基地,在天水建设以加工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装备制造循环经济基地,在张掖、武威、定西建设以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循环经济基地,在甘南、临夏、陇南建设以林业、草业和中药材等生态经济为主的循环经济基地。同时,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围绕资源的循环利用、节能减排和产业链延伸,培育发展相关及下游配套产业,着力打造16条循环经济产业链。
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我省将完善包括财政、税收、价格、金融、产业、技术等在内的绿色保障制度,完善各项配套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合理用能、用水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节能、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用能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志制度的实施。实行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矿井水循环利用率和土地复垦率等指标准入管理制度,督促开采单位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采用科学的开采程序、方法和选矿工艺。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提高对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支持力度,让循环经济型城市、园区、企业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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