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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2个市州完成低保提标任务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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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尤婷婷)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提高城市、农村低保和五保户供养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列入为民所办的12件实事内容。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2个市州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任务,资金落实到位。
据了解,经过这次提标扩面,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185元,保障人数达到80.9万人,比2008年增加8.23万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人均685元提高到不低于728元,保障人数达到260.9万人,比2008年增加99.26万人。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水平从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1000元,省级财政补助保障对象达到11.5万人,比2008年增加0.3万人。
从2005年至今,我省连续5年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以城乡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完成这次提标扩面工作任务,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安排部署,开拓思路,狠抓规范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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