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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地方债券发行时间确定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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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6月2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争取的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时间经过财政部审核,已经确定2009年6月26日招标,6月2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1日发行结束,7月3日起上市交易。
据悉,这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期限为3年,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每年6月29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2年6月2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债券公开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
按照债券规定的使用范围,省级留用43.4亿元债券资金,分别用于弥补年初预算项目缺口资16.9亿元,安排2009年至2010年中央新增投资公益性项目省级配套资金3.3亿元,用于安排我省确定的其他建设项目资金23.2亿元。发行债券所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生态建设、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建设项目支出。
省级转贷市州债券额度21.6亿元,按照市州总人口、一般受灾县总人口、财力水平、收入增长、配套资金和偿债能力等因素测算分配。分配债券额度最多的是兰州市,为5.75亿元,最少的嘉峪关市为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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