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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癌疫苗”定为假药 省食药监局严查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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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宜秀萍)记者6月1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调查核实,曾在兰州部分媒体大肆宣传的“宫颈癌疫苗”为假药,标示生产企业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8197,规格10mg/3支,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依法严查。
据介绍,前不久,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稽查监管工作中发现,兰州部分媒体刊登了某医疗机构广告,号称该机构引进治疗用药品“宫颈癌疫苗”,是甘肃省内唯一定点疫苗接种单位。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核实确定为假药,随即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省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食药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严查假药“宫颈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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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6月9日讯 近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查处假药“宫颈癌疫苗”80盒,货值金额9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据介绍,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在药品广告监测中发现某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宫颈癌疫苗”有夸大疗效及治疗范围的嫌疑,随即组织专人展开了排摸调查。调查发现该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宫颈癌疫苗”标示生产厂家为北京赛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78197,产品批号为090120,规格为10mg,从药品包装标识及生产企业资质等方面初步怀疑该药品质量存在问题,果断采取了现场封存扣押措施,并与药品标示生产地北京市药监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协查,确定该药品为假药。初步查明,该医疗机构共购进假药“宫颈癌疫苗”80盒,货值金额9万余元,严重违反了《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为进一步搞好该案件查处工作,深挖案源,减少危害,市局稽查分局积极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协调,对全市医疗机构、药品批发等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清查市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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