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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55吨以上货车将劝离高速路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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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讯(记者 刘健 实习生 魏晓倩)6月16日起,全省17条高等级公路(包括15条高速公路)将对载货类汽车实施计重收费。省交通厅副厅长王繁己在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计重收费开始后,55吨以上的货车将被劝返,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我省高速公路 成超限超载车辆“避风港”
“计重收费是对传统收费方式的调整和完善。”在谈及计重收费的意义时,王繁己表示,计重收费是经省政府批准授权的经济行为,这一“经济杠杆”在遏制超限超载、保护路产设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据统计,公路交通事故的70%都是由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王繁己指出,“随着计重收费的实施,货车超载比例将大为下降。”
超限超载车辆同时也被称为“公路杀手”。王繁己介绍说,在我省周边的陕西、青海、宁夏、四川、内蒙古等省区相继实施计重收费后,我省高速公路实际上已成为超限超载车辆的“避风港”。他表示,由于未实施计重收费,许多货车在进入甘肃后,会将两车甚至数车的货物集中至一辆车上,以“减少运费、降低成本”。这些超限超载车辆使我省高速公路寿命大大缩短,部分路面普遍出现车辙、坑槽,交通部门不得不加大养护资金的投入。3年来,已累计投入2亿多元用于高速公路的大修,计划资金投入提前了10年左右。
据了解,我省的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对象是超限超载车辆,对未超载运输车辆,仍按现行按车型分类的收费方式及标准收取通行费。基本费率是:封闭式高速公路为0.08元/吨·公里,封闭式二级汽车专用公路为0.07元/吨·公里,开放式收费公路基本费率为现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70%。
王繁己介绍说,根据我省的计重收费规定,超限超载车辆将要支付高额的运费,最终迫使其趋向合法装载。他指出,目前高速公路上货车超限超载现象严重,有的标定5吨的车辆竟然载重二三十吨,甚至更高。根据我省出台的计重收费规定,王繁己表示,“多载多缴费”并不是说超限超载车辆缴了费就可以上路,对于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货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劝返,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
他还指出,计重收费也将促进汽车工业的规范发展,车辆“大吨小标”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据王繁己介绍,在原有的收费政策下,为迎合运输者高额获利需求,一些汽车生产、改装厂家生产出大批“大吨小标”的非法改装车辆。在给道路运输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的同时,“大吨小标”还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价格。而计重收费的实施将运价体系良好回归。
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6月16日零时起,省交通厅将对全省17条1544公里高等级公路进行计重收费,其中包括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1316公里、天水至口二级公路195公里、徐家磨至古浪二级公路古浪段33公里。
针对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部分车辆可能会选择二级公路继续进行超限超载运输这一问题,王繁己表示,二级公路是我省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厅决定下一步将对与高速公路并行的6条443公里二级公路实施计重收费。据悉,目前,这6条二级公路的9个收费站计重收费改造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6月底实施计重收费。
王繁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省高速计重收费工作全部准备就绪,已具备从6月16日全面实施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全省高等级公路计重收费改造工程顺利实施,今年3月份,省交通厅成立了全省计重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由120多名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计重收费项目管理办公室,共投资2.56亿元对全省74个收费站进行了计重收费改造,改造后全省高速公路机电车道由原有的379条增加到421条。
6月1日零时开始,全省高等级公路计重收费进入模拟运行状态。从半个月的模拟收费情况来看,载货类车辆驾驶员对计重收费方式比较理解,模拟运行时计重收费系统运行一切正常。省交通厅提醒货车驾驶员:在通过计重收费秤台时从车道中间缓慢匀速通过,确保称重准确无误。
高速公路:兰州(柳沟河)至忠和、白银至兰州(忠和)、定西(口)至兰州(柳沟河)、尹家庄至中川机场、古浪至永昌、永昌至山丹、兰州至临洮、兰州至海石湾、山丹至临泽、临泽至清水、刘寨柯至白银、树屏至徐家磨、清水至嘉峪关、武威过境段(韩佐至青林)、嘉峪关至瓜州;
二级汽车专用公路:天水至口、徐家磨至古浪(古浪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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