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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被列为我省财政改革试点县 |
200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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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6月8日讯 本报讯为继续推动和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财政管理效率。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2009年扩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意见》。根据《意见》,今年我省要扩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在靖远县、景泰县等25个试点县中,我市皋兰县名列其中。这是记者6月5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的。
《意见》规定,从今年起,省对市州的财政管理体制直接实行到试点县,原市州按体制参与分成的试点县收入全部下划,作为县级收入。市州下划试点县收入(不含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以2008年决算数为基数,由试点县通过年终结算上解省级,省级返还市州财政。市县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以2008年决算数为基数,在市州、试点县之间调整,属于试点县的基数,由省级直接核定到试点县。市州对试点县其他财力性补助(上解),以2008年补助数为基数,由市州通过年终结算上解省级,省级补助(上解)试点县。改革后,取消市州对试点县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分成办法。行政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分别缴入中央、省级、试点县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此外,《意见》还规定了基金收入分成直接到县、收入计划下达直接到县、转移支付下达直接到县、收入报解及预算资金调度直接到县以及市州对县的支持不减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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