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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酝酿
第五次上调水价
中国甘肃网6月8日讯 物价部门负责人接受西部商报记者采访时称,由于去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一直高位运行,让政府对能源价格的调控难以进行。去年下半年,CPI涨幅稳步下降,今年2月~4月,居民消费价格(CPI)和工业品出厂价格(PPI)同比增速同时步入“负时代”,涨价空间已经腾出来了,此时调整能源价格时机相对合适。
西部商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水价上调将是物价部门自2000年以来,第五次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此前,2005年12月起,兰州市物价局将兰州市居民用水价格从0.9元/吨调整为1.45元/吨,上调幅度达60%,加上每吨水需要缴纳0.3元的污水处理费,实际最低生活用水价格为1.75元/吨。而今年4月1日起,兰州市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3元上调为0.5元,目前兰州市民最低生活用水价格为1.95元/吨。
省物价局
启动价格听证程序
据悉,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4名。由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构成。其中,消费者代表7名,分别由甘肃省物价局委托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1名、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6名;经营者代表3名,委托兰州市建委推荐产生;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委托兰州市经委在工业企业中推荐产生;人大代表1名,由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推荐产生;政府部门1名,由兰州市政府推荐产生;专家学者1名,由省物价局直接聘请。
物价部门表示,对于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选:首先要求具有兰州市户口、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对自来水价格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一定认识,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个人意见;并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同时自愿将姓名、单位、职业、电话等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此外,听证参加人要充分体现各阶层的代表性,确保下岗失业者、低保人员代表参加。
听证会
首次设立旁听席
此次即将召开的水价调整听证会扩大了消费者听证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参加听证会总人数的五分之二”,并首次设立了旁听人员。据悉,即将召开的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旁听人员共6名,由省物价局委托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报名顺序选取。报名参加旁听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于6月8日~10日前往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报名。
新听证组织程序规定:“听证会举行30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听证会举行15日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6月5日,甘肃省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09年1号公告,拟召开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势在必行。”在闻听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将上调的消息后,物价部门负责人用这样一句话回应了该消息的真实性。本报记者施斌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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