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65亿地方债优先于民生项目 |
2009-07-14 |
|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鑫报报道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大会听取了关于2009年地方政府债劵相应调整全省及县级财政预算的报告。
根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优先安排2008年—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地方配套公益性项目,剩余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工程、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项目建设与配套。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须报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劵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预算支出,实行项目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3年到期后,由中央财政同意代办偿还。地方财政需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本息、发行费等资金。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扣回。
这次财政部核定我省6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金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其中省级留用43.4亿元、转贷市州21.6亿元。
|
|
|
|
|
|